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怎么计算的?

来源:未知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离婚在现在这个社会里,已是屡见不鲜了。很多夫妻因为对一方不满,从而走上了离婚的路程。离婚虽说解脱了两个人的困扰,但是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话,离婚却给孩子带来了很大的伤害。还有就是关系到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的数额的确定,一般要根据子女正常生活的实际需要。抚养费的数额应能维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学的正常需求。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非抚养方的实际收入,一般每月抚养费应占非抚养方月收入的20%-30%,最高不超过50%。

 


 

   (二)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数额的变更

   决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时,法律允许双方协议变更抚养费数额。就变更抚养费数额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提起变更抚养费数额之诉。

   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情况指:子女求学所需学费、生活费增长,或子女患病需要治疗费用等。 

   (三)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的给付期间

   一般情况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的给付期间是从离婚之日起到子女成年之日止。例外情况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规定: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果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例如子女尚在校就读或者子女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则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

     但如果子女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16周岁。

   (四)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增加的情形

   《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五)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减免的情形

   对于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如果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收入没有明显增加,而对方收入增加较多的情况下,抚养孩子一方追加抚养费的要求,在孩子的实际需要没有增加情况下,一般是不会支持的。

     本文由怀孕初期应注意什么()小编摘自于东方日报

上一篇:心理揭秘:导致孩子不说实话爱撒谎的六大原因
下一篇:作为母母我们该不该为孩子犯下的错误而“买单



牛宝宝 | 宝宝生长发育指标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