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是一种全身运动,它能促进血液循环,使全身各器官的功能活动增强,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有利于身心健康。实践证明,游泳不仅适合孕妇,而且对其是一种很有益的体育运动。
首先,参加游泳活动能对孕妇的神经系统产生一定的调节作用。据国外调查,孕妇参加游泳训练会感到心情舒畅,消除因身体负担日益加重而带来的忧郁、烦躁等情绪,从而为顺利分娩打下良好的心理基础。
其次,游泳可明显减轻孕妇在妊娠期间的腰酸背痛,下肢静脉曲张,痔疮等病症,这是因为孕妇在水中可借助水所具有的浮力克服由于子宫一天天增大而导致的种种不适,加上水对身体的按摩作用,使得孕妇产生一种身体轻松的感觉。
再者,游泳能为孕妇日后顺利分娩在生理上打下良好基础,通过适量的游泳训练,能增加腹部、腰背部及四肢肌肉的力量,增加肺活量,这样当孕妇分娩时若需长时间憋气,不会因此而产生困难,有利于胎儿顺利娩出。
但是,并非每个孕妇都能游泳,也不是整个妊娠期间都可以游泳。孕妇游泳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如水质较好的室内游泳池、室温在27-31度,有医务人员监督,经常对孕妇进行全面体检;活动时间只能在上午10时至下午2时,每次活动1小时,池内参加游泳的人只限孕妇,游泳姿势仅限于仰泳、蛙泳、漂浮和轻打水动作等。孕妇参加游泳的最好时期是孕后5、6、7三个月。若孕妇有下列情况时,则不宜游泳,妊娠未满4个月,有流产、早产、死胎史,患有心脏病、肾脏病、肝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有阴道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