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为何会发生皮肤瘙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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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妊娠第25-30周时,有些孕妇会出现不明原因的皮肤瘙痒。以腹部、手掌、脚掌为常见;其次是四肢,严重的甚至发生于全身。这种症状是妊娠期特有的一种病症,叫“妊娠瘙痒症”又称“妊娠肝内胆汁郁积症”。

瘙痒严重是可以出现巩膜、皮肤黄疸,而被误诊为急性黄疸性肝炎。不过,一般情况下孕妇无明显急性肝炎的症状,如恶心、呕吐、乏力等。一旦妊娠结束,症状基本上会在几天至两周内消失。妊娠期胎盘分泌大量的雌激素、孕激素,使胆管分泌功能减退。胆汁淤积于肝脏内,不能通过肠道排出,胆汁中的胆盐通过血循环沉积在皮肤深层,刺激感觉神经末梢,就会发生瘙痒。有家族性发病倾向,孕妇母亲或姐妹在妊娠时也可有同样病史。孕妇本人同样有可能复发。这些孕妇在口服避孕药后也会出现类似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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