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项目有哪些?关于产前检查项目在2010年6月1日已经进行了调整,下面小编收集了关于2010年6月1日 调整生育医保产前检查项目一览表,供大家参考。从2010年6月起,为优生优育的需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对生育医疗保险产前检查项目进行了调整,原有的4次B超常规检查(黑白B超)均改为可选择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彩色B超),并增加胎盘成熟度、胆汁酸测定等5项检查。
我市的生育医保产前检查分12次进行。检查项目已在本月初“升级”:4次黑白B超均改为可选择彩色B超;第二次产前检查(怀孕16-18周时进行)增加唐氏筛查项目(包括甲胎蛋白、雌三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第三次检查(20-24周)中的彩色B超保持不变,增加产前胎儿诊断项目、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其他4次B超检查也增加了胎盘成熟度检测;肾功能3项明确定为尿素氮、肌酐、尿酸;原有的肝功能5项调整为6项,增加胆汁酸测定。
市社保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将黑白B超改为彩色B超,并增加产检项目,将使更多参保人受益,更能确保胎儿的健康成长。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规定,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增加的检查项目
唐氏筛查
产前胎儿诊断
胎儿脐血监测
胎盘成熟度检测
胆汁酸测定
调整后的生育医疗保险产前检查项目一览表
第一次检查:(13周之前)建立《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查、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地贫筛查);
第二次检查:(16—18周)产前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唐氏筛查项目(包括甲胎蛋白、雌三醇、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第三次检查:(20—24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包括胎儿产前诊断项目)、胎儿脐血监测和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四次检查:(24—28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血糖筛查;
第五次检查:(28—30周)产前检查、尿常规、ABO抗体检测;
第六次检查:(30—32周)产前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
第七次检查:(32—34周)产前检查、尿常规;
第八次检查:(34—36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九次检查:(37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血常规、肾功能3项(尿素氮、肌酐、尿酸)、肝功能6项(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总蛋白、白蛋白、总胆红素、胆汁酸)、胎心监测;
第十次检查:(38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第十一次检查:(39周)产前检查、尿常规、超声常规检查、胎盘成熟度检测、胎心监测;
第十二次检查:(40周)产前检查、胎心监测、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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