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前记得购买医疗保险
生育孩子开支庞大,但万一孕妇或宝宝不幸生病入院,该笔医疗开支一定不可以省。为孕妇及宝宝的健康着想,不少精明的父母或准父母都会未雨绸缪,尽早购买医疗保险,可有安心的保障。
常见妊娠期保障范围:
播散性血管内凝血
异位妊娠
严重产后抑郁
水囊状胎块
葡萄胎
胎儿或初生婴儿保障范围:
怀孕廿八周后胎儿死亡
婴儿初生期内夭折
唐氏综合症
脊柱裂
法乐氏四联症
大血管易位
一般不保范围
于分娩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通常不在此类女性保障范围内,打算生育的妇女可向保险公司查询自己的人寿或危疾保单是否保障相关意外。除因健康理由外,终止妊娠一般不在保障范围内。
怀孕前三百日投保
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并没有针对孕妇推出的保险计划,一般是在个人的人寿保险计划内加入女性额外保障计划,以保障妇女于妊娠期的併发症、胎儿或初生婴儿夭折,以及婴儿先天性异常疾病等。
女性若计划生育及有意购买女性保障计划,记得提早筹备,于怀孕前三百日投保最理想。一般保险计划生效后设有一个等候期,在等候期内即使被诊断出保障范围内的疾病亦不获赔偿,以保障承保公司的利益。上述女性保障的等候期一般为三百日,因此,计划生育的女性在怀孕前三百日购买女性保障就最理想。
此外,女性保障计划通常设有保障年龄限制,一般保障十六至四十岁或四十五岁女性,以下次生日年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