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台梭利教育理论——生命自然发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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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台梭利教育理论——生命自然发展论

蒙台梭利博士终其一生也没有将“蒙台梭利教学法”作过系统的整理和归纳,即使曾经作过说明,也只限于一些原则性的阐述。

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她尊重儿童,尊重生命,知道儿童内心蕴涵的宝藏像海水一样深。因此,对孩子的研究,对生命的探索,根本就是无穷无尽,没有定论的。

    所以她自己会谦虚地说:“事实上我所从事的不过是研究儿童,搜集并发表他们提供给我的信息而已,这就是蒙台梭利教学法。”

她孙子小马利奥·蒙台梭利也说:“她并没有一个理论体系……”。

   以下所谓的七大项理论观点,也是后人总结与归纳出来的,仅仅是为了方便读者理解蒙台棱利博士这种循序渐进、融合渗透的教育理念。

(一)生命自然发展观

    蒙台梭利博士在观察中,注意到生命“自然发展”的事实,她发现人的“完成”,实际上是经过自身的不断活动来达到的。

    “生长,是由于内在的生命潜力的发展,使生命力显现出来,而生命的力量是按照遗传确定的生物学规律发展起来的。”

    蒙台梭利博土认为,儿童的成长是因为他们的体内存在着与生俱来的“内在的生命力”或“内在潜力“,或者把它综括为“人类的潜能”。从个体胚胎开始,为了得到发展,会有很多内在的需要出现。内在需要会导致个体主动地去寻求自己所需要的东西,以满足迅速成长的目标。儿童就是在这种生命力的爆发下成长的,所以说,孩子是有生命力的,是能动的,是发展着的:所有的教师和家长都应该适应儿童这种潜在的能力的召唤,热爱儿童,尊重儿童的自发活动,并从中认真地观察研究儿童,满足他们的需要,从而更好地激发和促进他们按照自身规律获得自然的发展。这也是蒙台梭利博士关于幼儿教育的目标和任务的阐述——“激发生命,让生命自由发展,这是教育者的首要任务。”   

“为了避免成为孩子正常发展的阻力,大人一定要保持顺应的态度,绝对不能盲目地、不合适宜地干预孩子。身为一个教育家,我们必须选择正确的途径,用我们的敏锐力去了解孩子,并能正确地判断什么样的行动才是帮助孩子发展所必需的。我们一定要控制自己的行为,以免造成破坏,产生负面影响。切记,做出创举的应该是孩子,而不是大人。”  

 所以,孩子需要大人的帮助,而不需要他们的灌注;需要大人的理解和尊重,而不需要他们的干预和支配。就教育的立场来说,大人所能做的就是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满足孩子的内在需要,任由孩子在其中自由地选择,保证孩子不受干扰,使生命能够自然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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